2014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广东省职工生育产假有什么新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产假有什么新规定?

根据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14年11月6日令(第203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产假:顺产98天,难产128天。

根据新规定,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女职工享受产假:自然分娩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的,15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为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取环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输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术,7天;输管或输精管再通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挂钩。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假的生育津贴。

旧条例只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的产假发放。新规明确了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休假天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

与新旧条例相比,计算基数发生了变化。以前的基数是统筹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新规定是以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这意味着,在一些工资水平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也将相应发放。

此外,新规还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为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的差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不满12个月的职工,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数计算。

待遇方面,新规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失业配偶。根据新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必缴纳,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

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预算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工作14年的年假是有多少天?

工作14年年假10天。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给予年休假。休息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法中的年休假规定是什么?年假是怎么算的?年假申请表怎么写?请阅读以下文章,了解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