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生效与成立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哪些文件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
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
《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
3)《专用条款》。
①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
②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
4)附件。
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