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发粽子没你的份

试用期员工不发过节福利吗?

试用期员工不发过节福利吗?

今天公司发了300块现金当过节福利,而4月份到新公司上班的员工还处于试用期并没有这些福利,这是正常现象吗?合理吗?

谢谢邀请。
试用期员工应该同样享受过节福利;不发,是不合理的。
有的单位认为,单位福利是员工创造的财富,试用期员工还未给单位做出贡献,所以不发。但我认为,不能这样斤斤计较。比如中秋节发月饼,端午节发粽子,试用期员工眼巴巴的望着正式员工吃,于心何忍?所以我认为,既然进入单位试用期了,凡按人头发的过节福利,也应该给试用期员工发。
我们需要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包容、理解!

感谢邀请,单位的福利是给员工的,即使是试用期的员工也会有福利可发,我们单位以前临时聘用的员工赶上节假日都有福利可发,既然进入单位试用期了,应该发过节福利。这样不管是试用期的员工,还是临时聘用的人员,以后工作也会努力的。

端午节公司发粽子要交税吗?

端午节降至,有的公司会给员工发粽子、购物卡、购物券等福利,这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发的粽子、购物卡或者购物券,这种福利属于能够具体量化到个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否缴纳个税的判断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简单的说,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一般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的个人的福利,人人有份的,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公司在端午节发的粽子、购物卡、购物券等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群里卖粽子怎么发?

群里卖粽子,可以把自己家里的粽子的价格和图片发出来,然后让群里的人想要购买的话,通过接龙的方式做出最后一个粽子清单